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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公安类专业报考条件与程序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6日 13:0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招生对象

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在四川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四川省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对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招委〔2002〕16号)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由公安机关进行考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身体条件

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双眼裸眼视力均达到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6.嗅觉不迟钝;

7.血压正常: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8.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等;

9.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或其他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胎记等;无鸡胸、严重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严重少白头、文身、驼背,无各种残疾等;

10.无口吃,无传染病,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11.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12.体能测评成绩合格(具体标准见下表)。

性 别

测 评 项 目

合 格 标 准

可测次数

50米跑

≤9.2秒

1

立定跳远

≥2.05米

3次,考生可选择成绩最好的一次作为测试成绩

1000米跑

≤4分35秒

1

引体向上

≥9次/分钟

1

50米跑

≤10.4秒

1

立定跳远

≥1.5米

3次,考生可选择成绩最好的一次作为测试成绩

800米跑

≤4分36秒

1

仰卧起坐

≥25次/分钟

1

注: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三、报考程序

(一)填报志愿

1.我院公安类专业志愿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

2.填报志愿时间:自公布成绩起至6月24日17:00前。

3.填报志愿方法:各地市州招办网站填报。

(二)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1.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办法

按照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条件和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由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双方当场签字认可。考生对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当场向复检组提出,离开现场后不予受理。

2.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地点及时间安排

面试点

地点

时间

备注

成都点

四川省公安厅战训基地(成都市崇州市江源镇正气路1号)

6月25日至6月2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8:00

考生可就近选择面试点

泸州点

四川警察学院(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南充点

四川省公安厅南充战训基地(南充市顺庆区潆府路149号)

凉山点

凉山州公安局警务训练处(原凉山警校,西昌市西河路)

甘孜点

甘孜州职业技术学校(甘孜州泸定县大坝教育园区)

阿坝点

阿坝州公安局特警支队马尔康基地(阿坝州马尔康市卓克基镇)

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准确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名称并提交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字的《四川省2019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附件1,考生自行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警察学院网站下载打印后签字),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所在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本人高考招生体检表(复印件)。

(三)考察

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由考生户籍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具体实施。

1.考察对象

报考或拟征集志愿时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且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

2.考察报到时间

所有考生应于6月25日至6月28日18:00以前报名参加考察。

3.考察报到地点

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4.考察办法

报考或拟征集志愿时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经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后,在面试现场领取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出具的《考察通知单》,携带高考《准考证》及其复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名考察。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向考生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发函,商请提供考生在居住地(报考地)现实表现情况;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协助配合做好考生考察工作。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公安机关报到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公安类专业志愿。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830)3108557 3109557 3108458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邮 编:646000

网 址:http://www.scpolicec.edu.cn

电 邮: scjy_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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