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且参加面试时须具有四川省户籍,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年龄为15周岁以上、21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政治条件
对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业专业的考生,除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招委〔2002〕16号)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由公安机关进行考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身体条件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6.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长径超过3cm的瘢痕,面部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无文身。
7.无口吃,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8.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四、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项目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项目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项目三: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注:上3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2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