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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3日 10:3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学院概况

四川警察学院始建于1950年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四川警察学院。2011年10月学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是全国第一所开展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省属公安本科高校。学院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公安厅共同管理,是四川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地处泸州市,占地面积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享有“绿色长廊”、“花园式学校”的美誉。学院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四川基地、四川省公安厅警官培训基地、四川省公安民警心理训练基地、公安部国际维和警察选拔培训点、东南亚国家警察培训点、警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四川省战训基地。65年来,学院为各级政府、公安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6万多名优秀人才。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成为了各级政府、公安政法战线的骨干。在校大学生中,先后涌现出以蒋茂华、刘杰、周兴杰、胡从杰、董金凤等为代表的大学生英雄群体,受到公安部、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共四川省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泸州市人民政府的奖励和表彰。学院被誉为“警察的摇篮,英雄的熔炉,精神的铸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由全国模范教师、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专家、公安部重大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公安部教学名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以及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名师等组成的一批专家教师队伍。

学院拥有满足教学训练需要的专业实验室、实训场和实习实践基地。包括公共基础实验室、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交通技术实验室、警察心理测训实验室、侦讯技术实验室、公共安全实验室、网络安全监察实验室、警务战术实验室等8大类实验室,共121个专业实验室。建有适应学生个性发展需求的开放性、创新性实验教学平台、语言互动学习中心、虚拟实验教学中心,拥有开展大型警务实验教学活动的警务仿真训练场,构建有涵盖全院师生以能力综合训练为核心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平台;建有服务公安机关办案工作的物证鉴定所。2009年,学院警务实验教学中心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刑事检验实验室被确定为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学院与四川省各级公安局及其专业警队协作建立了47个校外警务实践教学基地和18个教学科研合作基地。

学院图书馆馆藏图书83万余册,各种期刊1100余种,报纸300余种。图书馆实行现代化信息管理,能较好地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

近年来,学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2002年,“学警结合,校局互动”的办学模式在全国公安高校中得到推广;2003年获得四川省人事厅“国家公务员优秀培养基地”称号;2003年被四川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工委评为“四川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省级最佳精神文明单位”;2005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学院被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批准为四川自学考试侦查学本科专业主考学校。在参与“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奥运火炬在四川境内传递的安全保卫,藏区维稳,大运安保等重大社会实践和实战中,学院先后被四川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一次。

2013年,学院法学专业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被确定为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为我院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搭建了更高的平台。2014年,学院交通管理工程和刑事科学技术等两个专业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被确定为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为提高警务人才素质和能力,培养适应公安警务岗位需求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学院也成为国内第一所开展本科人才培养创新型工作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秉承“公安教育必须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办学理念,弘扬“忠诚为民、勤学成才”校训精神,坚持建设具有鲜明政法公安特色的教学型普通高等学校的办学目标,求真务实、团结奋进,为政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目前,学院正深化公安教育教学改革,力争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四川警察学院。

二、招收专业及相关情况

(一)专业计划

类别

批次

专业

科类

四川

江苏

广西

重庆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新疆

公安类

提前批

治安学

150

10

80

10

侦查学

95

5

45

5

公安管理学

138

5

60

5

禁毒学

30

5

20

5

刑事科学技术

150

交通管理工程

134

网络安全执法

50

非公安类

本二批

法学

20

5

10

10

15

10

10

10

5

25

5

10

10

15

10

10

10

5

(二)录取批次

1、公安类专业(提前批本科):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公安管理学、网络安全与执法、禁毒学。

2、非公安专业(本科第二批):法学。

(三)注意事项

1、公安类专业女生招收比例占15%,非公安专业男女生招收比例不限。

2、根据学院现有条件,在校外语学习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3、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自治区)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

(四)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录取。

(五)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三、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我院: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二)201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四)未婚;

(五)报考提前批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

四、招生条件

(一)公安类专业

1、政治条件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按照省(自治区)招考委、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5]233号)的要求,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2、身体条件

(1)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2)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3)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4)两耳无重听;

(5)无口吃;

(6)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7)无传染病。

(二)非公安类专业

1、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我院实行统一管理,建议:身体有缺陷;男生身高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低于1.50米的考生慎报。

五、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

(一)拟报我院公安类专业的四川省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1)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面试点

地点

时间

备注

成都点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内(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

6月25日~26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8:00

考生可根据就近原则选择面试点

泸州点

四川警察学院内(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南充点

南充市公安局教育训练支队(南充市顺庆区铁明路20号南充火车站后面>)

西昌点

西昌市西河路凉山州公安局警务训练处(原凉山警校)

(2)面试考生须带高考《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并做好体能测试相应准备。

2、提前批专业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性别

测试项目

合 格 标 准

男子

俯卧撑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远

2.2米以上(含2.2米)

女子

仰卧起坐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立定跳远

1.5米以上(含1.5米)

3、政审

(1)政审时间:6月25日-6月30日18:00之前

(2)政审办法:考生经面试合格后,在面试现场领取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出具的《政审通知单》,考生按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政审通知单》、高考《准考证》及其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自行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名政审。户籍地和居住地分离的考生须到两地派出所报名政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公安机关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公安类专业志愿。

(二)西藏自治区拟报考我院提前批专业的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的具体安排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发布的相关通知。

六、学习待遇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七、收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公安管理学、禁毒学、法学等专业学费为370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专业学费为41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1200元/学年。

八、奖贷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一)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三)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九、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传真:(0830)3108557 3109557 3108458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邮 编:646000

网 址:http://www.scpolicec.edu.cn

电 邮: scjy_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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